安徽省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各市表现分析

安徽省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各市表现分析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Total Retail Sales of Consumer Goods)反映了企业(单位)向个人和社会集团销售非生产性、非经营性实物商品的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的收入。据数据显示,安徽省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7217.1亿元,同比增长6.7%。目前,前三季度安徽各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已经公布,其中合肥、阜阳、芜湖、滁州、安庆、蚌埠等6个城市的零售总额均超过千亿元。

在这6个城市中,除蚌埠经济总量位居第九名外,其他5个城市均为安徽省GDP前五强。阜阳市,作为人口数量仅次于合肥的城市,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领先于芜湖和滁州,位居全省第二。芜湖和滁州分别位列第三和第四;安庆和蚌埠则分别排在第五和第六位。

宿州市、亳州市和六安市同样是人口大市,尽管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未超过千亿元,但均接近这一数字,分别达到979.6亿、971.7亿和956.5亿,在全省排名中分列第七至九位。而马鞍山市,作为安徽省经济排名第六的城市,由于常住人口较少,导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对较低,为773.8亿,位居全省第十。

11至16名的城市分别为宣城(638.6亿)、淮北(400.3亿)、黄山(396.2亿)、池州(370.2亿)、铜陵(320亿)。这6个城市恰好也是安徽省经济总量排名靠后的6个城市,除池州与铜陵的排名与经济总量排名不一致外,其他4个城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排名与经济总量排名一致。

在增速方面,宣城、亳州、滁州、马鞍山、阜阳、六安和安庆的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线;铜陵与全省平均增速持平,均为6.7%;蚌埠、宿州、合肥、淮北、芜湖、淮南、池州和黄山的增速则低于全省平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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