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全面保障您的健康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全面保障您的健康

随着人们对自身健康和风险防范的关注日益增加,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应运而生,提供全面的保障。这款产品涵盖了10种特定疾病和40种重大疾病,一旦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即可获得重疾保险金,以应对高昂的医疗费用。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本公司将按照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随即终止。
  • 自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本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所承担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随之终止。若在交费期内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从确诊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二、身故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照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随即终止。
  • 自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且本公司未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随即终止;若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随即终止。

三、高度残疾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体高度残疾或身故,本公司将按照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随即终止。
  • 自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体高度残疾,且本公司未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随即终止;若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随即终止。

总的来说,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提供了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高度残疾保险金在内的全方位保障,承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25种重大疾病以及其他15种重大疾病和10种特定疾病,为您和家人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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