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减持规定详解

大股东减持规定详解

实际上,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规定的问题并非复杂,但许多朋友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增减持管理办法仍存在疑问。今天,小编将为您分享有关大股东减持的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探讨这个问题并进行分析。

A股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如下:

  1. 若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则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 若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 若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则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证券法规定,大股东在减持股份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减持的股份已过锁定期;
  2. 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或公司总股本的5%,且减持金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
  3. 减持计划已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4. 减持过程中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此外,上市公司还需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和减持进度等信息。

是的,大股东减持股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这意味着,一旦大股东公布了减持计划,他们必须在这个时间区间内完成减持,否则可能需要重新披露减持计划。

5%以上股东减持的具体规定如下:

  1. 集中竞价: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1%,定增股东一年内减持不超过持有的50%;
  2. 大宗交易: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
  3. 信息披露: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提前15个交易日交易所报备并公告(减持区间小于6个月),减持过半要披露,控股股东减持超总股本1%要披露,完成减持计划要披露。

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因此,上市公司高管增持股票期限为6个月,时间以买卖交易的最后一笔开始计算。而且,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增持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若增持比例超过2%,应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要约收购比例不低于5%。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减持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而中小投资者股东并不需要进行报告和公告。

1月9日,上交所、深交所均在官微发布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东此后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一位券商研究员认为,此处看似只约定了受让方门槛,其实对转让方也做了门槛约定。第一层意思就是,受让方一次协议受让大股东的股份不得低于5%;第二层意思是大股东也就是协议出让方,一次性出让的股份不得低于5%。“一次性协议转让5%如此高的持股比例,很多上市公司股东可能得认真斟酌了,甚至会引发上市公司股东名次的变动,这肯定会约束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减持行为。”上述研究所说。

而对受让方而言,一次性协议受让一家上市公司5%的股份,而且一受让完毕就得遵循证监会减持新规,再减持时:一是得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二是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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