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嘉宾回答市民提问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嘉宾在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中回答了市民的提问。其中,提取公积金支付新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嘉宾在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中回答了市民的提问。

问题一: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嘉宾回答市民提问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嘉宾回答市民提问

答案一:提取范围为已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备案手续的楼盘;提取对象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提取条件为已签订网签购房合同且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购房人及其配偶须一次性共同提交提取申请,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网签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新建预售商品房提取金额需划转至开发企业在住建部门备案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问题二:在高新区购买的房子,想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何时能改变现有政策,减轻自筹资金压力?

答案二:政策法规科科长李婕表示,他们正在与各家合作银行进行沟通,预计最晚到明年年底之前可以实现。

问题三:烟台市何时能实现每月提取公积金的政策?

答案三: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符合条件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烟台市已出台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及青年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本人及配偶可按月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每月仅可提取一次。

问题四:之前已经提取过一次公积金,现在卖掉房子又贷款买一套,能否再次提取公积金?

答案四:是可以再次提取公积金的。提取公积金不以家庭住房套数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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