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辰因虚假信息披露遭监管处罚,投资者可索赔

ST慧辰因虚构销售合同虚增收入和利润,被北京监管局处罚并罚款1600万元。公司在2018年和2019

ST慧辰因虚构销售合同虚增收入和利润,被北京监管局处罚并罚款1600万元。

问题一:ST慧辰公司被北京监管局处罚的原因是什么?

答案一:ST慧辰公司被处罚的原因是其控股子公司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问题二:ST慧辰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前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是什么?

答案二:在2018年,信唐普华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销售合同的方式,在4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2018年虚增利润55531万元。而在2019年,信唐普华等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5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72170万元,虚增利润178588万元。

ST慧辰因虚假信息披露遭监管处罚,投资者可索赔

ST慧辰因虚假信息披露遭监管处罚,投资者可索赔

问题三:ST慧辰公司因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受到的处罚是什么?

答案三: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ST慧辰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等相关责任人也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罚款合计达到1600万元。

问题四:ST慧辰公司的投资者是否可以索赔?

答案四:是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凡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ST慧辰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题五:ST慧辰公司是否会被强制退市?

答案五:根据公司公告中的表述,公司判断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因此,目前公司的上市地位尚未受到影响,生产经营仍然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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