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如何保障医疗权益:国企下岗职工的医疗保险困境与解决之道

《失业后如何保障医疗权益:国企下岗职工的医疗保险困境与解决之道》

国有企业单位的下岗买断职工,在下岗买断后,若发现原工作单位未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该如何应对?这对个人又会产生何种影响?众所周知,职工医疗保险可办理医保退休待遇,但需在退休年龄前满足医保退休条件。通常,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需满25年。部分地区则规定男性需满25年,女性需满20年。总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需达到相应累计缴费年限方可办理医保退休,因此该累计缴费年限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能否办理医保退休。如不具备相应缴费年限,可在退休前一次性补缴,但费用将更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原单位应为员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这是法定责任。企业在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时,应包括职工医疗保险。然而,下岗买断后发现未缴纳医疗保险时,医疗保险不允许补缴。因此,我们不应期望通过原单位补缴。但还有其他补救方法吗?答案是肯定的。虽然不能补缴,但以同等货币形式补偿员工并无问题。若无法补缴,可将过去在单位工作的每年所需承担的医疗费用以货币形式补偿给员工,这样就不会造成经济损失。

首先应与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此问题,看能否以货币形式补偿,以便享受更好待遇。若原单位明确拒绝,可要求劳动仲裁介入。因单位未为员工正常缴纳医保,故要求货币补偿且被拒绝时,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将给出仲裁结果,企业单位才能执行。总之,享有原单位医疗保险是员工权利,单位未缴纳应以货币形式补偿。

版权声明:文章收集整理于网络,作者:admin;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caijishi.com/23734.html

(0)
adminadmin

相关推荐